特別提示
為切實做好新型冠狀病毒疫情防控工作,堅決防止校園疫情發生和蔓延,確保學校師生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據學校規定,擬從2020年11月1日(周日)起,辦理畢業生成績單和學位學歷證明的辦理者(畢業生、代辦人)需帶好本人身份證和出示綠色健康隨申碼,經校門衛查驗并配合進行體溫檢測后方可進校。
凡是不配合門衛辦理檢查、登記手續,或者體溫檢測不合格的人員,校門衛有權拒絕其進校。感謝配合!
上外賢達學院畢業生辦理成績單和學位學歷證明的暫行規定
根據國家《檔案法》、國家教委《普通高等學校檔案管理辦法》、《上海市檔案條例》等有關政策法規,結合我校實際,制訂如下有關我校學生檔案查詢、利用規定:
一、上外賢達學院畢業生因本人工作和求學等各種需要,利用復制中英文版本成績單、畢業證明,及我校頒發的學位證明等,均由上外賢達學院檔案部門負責出具,其他部門證明材料一概無效。
二、辦理要求:
1、辦理者本人須憑畢業證書原件辦理;
2、委托他人辦理須憑被委托人身份證和委托人所寫委托書及畢業證書原件。
3、根據辦理者需求還應提供需開具證明的相關證書原件。
三、復制檔案均由檔案部門負責辦理并蓋有檔案部門的印章;學校檔案部門制作的復印件與原件具有同等效力。
四、畢業生因私利用、復制檔案,按規定向學校財務部門繳納一定的制作費用。
五、畢業生自行打印或翻譯制作的成績單和畢業證書、學位證書等復印件,學校檔案部門一概不負責審核和加蓋印章。
六、辦理者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檔案管理人員出具與館藏資料內容和事實不符的任何證明材料。
七、為保護個人隱私,學校檔案部門不接受任何電話、E-mail等通訊工具的查詢。
八、辦理者取件時應當面核對,發現差錯由檔案部門無條件更正,一經離校檔案部門僅負責修改,其它責任概不負責。
九、辦理時間:
每周五上午9:00-11:00 登記、繳費;下午14:00-16:00 取件。如遇特殊情況,將提前網上告知。國定節假日停止辦理,寒、暑假期間辦理時間另作安排。
十、辦理地點和聯系方式:
地點:上外賢達學院虹口校區行政樓1801室(虹口區東體育會路390號)。
電話:021-51278040。
十一、本規定解釋權歸上外賢達學院校辦檔案室。
上外賢達學院校辦檔案室
上外賢達學院關于畢業生辦理學歷、學位證明書的補充規定
根據上海市教委通知,結合《上外賢達學院關于畢業生辦理成績單和學位學歷證明書的暫行規定》的要求,對畢業生辦理學歷、學位證明書作如下補充規定:自2016年1月1日起,凡因證書原件遺失需由學校檔案室出具學歷、學位證明書的畢業生,辦理時攜帶二張二寸彩色證件照片,并將同一版本的照片電子版(jpg格式,大小100k以內,寬度90-480之間并小于高度)事先發送至xiandajiaowu@163.com郵箱,經校辦檔案室審核無誤后方予辦理。證明書一經開具,證書原件自動失效,請慎重辦理。其他規定不變。
上外賢達學院校辦檔案室
2015年11月18日